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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古代計量發(fā)展史話
中國古代計量的發(fā)生,可以追溯到四、五千年以前的原始社會末期。隨著生產(chǎn)社會化程度的提高和社會組織形式的進步,開始提出對時間、長度、容量、重量等計量的需要。古書記載,黃帝創(chuàng)立了度、量、衡、里、數(shù)五個量,命大撓作甲子以記日。堯命令羲、和兩人參照日月、星辰制定歷法。舜東巡時協(xié)調(diào)各部落氏族的日月和四時季節(jié),統(tǒng)一音律和度量衡。夏禹使用規(guī)矩準繩治水患并以自己的身長、體重作為長度和重量標準等,這些傳說記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古時代計量發(fā)生的萌芽情況。
商周時期已出現(xiàn)度量衡器制和計量年月日的歷法。今有傳世的商代(前16世紀—前11世紀)的一支骨尺,尺長17厘米,刻十個寸格;二支牙尺,尺長15.8厘米,等分十寸,每寸刻十分。商代甲骨文中有土地面積單位“田”字;采用干支記日法和“十三月”的記載。商代歷法以366天為一年,一年分為12個月,每逢閏年加一個月。計量晝夜時刻的漏刻,相傳始于黃帝,應用于夏商。西周(*46—前771)的青銅器銘文中,記有“寽”、“勻”為重量單位的名稱,周王室和領主貴族以一定量的銅作為賞賜、交換的等價物,可推測在金屬貨幣出現(xiàn)以前或同時,即在殷商后期或西周早期,重量計量已經(jīng)產(chǎn)生并得到應用。而由于盛量谷物,交納賦稅的需要,容量計量會比重量計量出現(xiàn)得更早。史書記載,商周時期官府設有頒行度量衡標準和管理度量衡器的官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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